索引号: YZ13571037/2024-02458 |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发布机构: 鹰手营子矿区统计局 |
成文日期: 2024-12-31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统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政府院内。
联系电话:0314-7022688
二、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统计局信息分类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统计局信息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依法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统计局及其部门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三是不予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财政信息不予公开。
三、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统计局公开信息编排体系
(一)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统计局公开信息使用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序号、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公开程序、责任部门、详细信息。
(二)编排体系描述
1.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2.公开形式:指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
3.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4.公开范围:指信息公开的界限,分为面向全社会、面向申请人等。
5.公开程序:简要描述审核程序,如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其他单位审核后公开。
6.责任部门:指本部门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具体机构名称。
三、政府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通过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
1.公开范围参见《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统计局信息公开目录》;
2.主动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设立信息查询场所。
3.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将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1.受理机构: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7022688,邮寄地址: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政府院内,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邮政编码:067200。
2.公开范围:申请人需要审批部门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3.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在政府网站上下载。
(2)申请的方式:信函、当面申请。
(3)申请的处理流程。
①审查。本单位受理部门收到受理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受理部门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②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及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③答复。受理部门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答复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第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第二,申请内容含有不应当公开的信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将可以公开的部分提供给申请人;
第三,属于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第四,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名称及联系方式;
第五,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六,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4)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本单位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