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共承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融媒体中心的通知》(承市机编办〔2019〕8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融媒体中心,为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挂承德市鹰手营子广播电视台牌子。
第三条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融媒体宣传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和创作导向。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政令,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整合区域内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资源,利用媒体融合的优势进行内外宣传报道,传播新闻信息。搭建开展媒体服务、党建服务、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等业务的融合媒体平台。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融媒体中心网络视听节目、广播电视节目等内容和质量的审核工作。负责融媒体中心广告播放工作。
(二)负责广播电视的传输覆盖和安全播出工作。
(三)负责组织协调融媒体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及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 核定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事业编制23名(整建制将原承德市鹰手营子广播电视台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事业编制23名划入区融媒体中心),核定科级领导职数3名,其中:主任(台长)1名(正科级)、副主任(副台长)2名(副科级)。
第五条 内设机构10个,总编室、新闻采访部、应急广播部、新媒体部、技术服务部、编辑制作部、大型活动部、文艺广告部、计划财务部、综合服务部,股级领导职数10名。分类类别明确为公益一类。
第六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19年11月19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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